【意见征集】《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自: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时间: 2024-01-16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面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根据《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117日至20241月19

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10-3220592

2.电子邮件:524597502@qq.com

3.通讯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特18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4.邮政编码:441003

请在信封上和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1月15


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面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

二、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详见附图)

(一)襄城区

东至汉江,南至尹集大学城、余家湖工业园和崔家营水电站,西至万山、麒麟营盘片区,北至汉江,含古隆中、耕读小镇、湖北文理学院和归山陵。

(二)樊城区

东至小清河,南至汉江,西至襄荆高速、樊西八大市场和关圣古镇,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

(三)襄州区

南至汉江、唐白河,西至小清河,东侧、北侧与高新区行政边界相邻,含朱庄片区(汉十高速以南)。

(四)高新区

东至襄津大道、南至襄州区、樊城区行政边界,西至襄荆高速、焦柳线,北至大力大道、汉十高速。

(五)东津新区

东至襄津大道、南至蔡洲路、西至汉江、北至唐白河。

(六)鱼梁洲

鱼梁洲整个辖区。

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不包括上述区域的林地、山地、基本农田以及非城(镇)区段公路。

四、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人口比例、城市管理实际需要,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设施设备。

五、本《通告》施行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现行职责分工不变。

六、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需要新划入或调整的,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七、本通告自 2024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襄阳市市区城市化管理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