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面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根据《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10-3220592
2.电子邮件:524597502@qq.com
3.通讯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特18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4.邮政编码:441003
请在信封上和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关于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面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
二、市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详见附图)
(一)襄城区
东至汉江,南至尹集大学城、余家湖工业园和崔家营水电站,西至万山、麒麟营盘片区,北至汉江,含古隆中、耕读小镇、湖北文理学院和归山陵。
(二)樊城区
东至小清河,南至汉江,西至襄荆高速、樊西八大市场和关圣古镇,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
(三)襄州区
南至汉江、唐白河,西至小清河,东侧、北侧与高新区行政边界相邻,含朱庄片区(汉十高速以南)。
(四)高新区
东至襄津大道、南至襄州区、樊城区行政边界,西至襄荆高速、焦柳线,北至大力大道、汉十高速。
(五)东津新区
东至襄津大道、南至蔡洲路、西至汉江、北至唐白河。
(六)鱼梁洲
鱼梁洲整个辖区。
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不包括上述区域的林地、山地、基本农田以及非城(镇)区段公路。
四、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人口比例、城市管理实际需要,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设施设备。
五、本《通告》施行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现行职责分工不变。
六、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需要新划入或调整的,按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七、本通告自 2024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襄阳市市区城市化管理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