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关于《襄阳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征求意见 情况的说明

来自: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时间: 2025-04-16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7日,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在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襄阳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征集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期间收到1名公众建议,提出:“从环保、减轻生活垃圾、公平公正的角度,生活垃圾费用和污水费应参照电费实行阶梯式而不应该一刀切。”

收到该意见后,我委立即进行了认真研究阶梯收费本质上属于差别化收费政策范畴,《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已明确实行差别化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混合垃圾处理征收标准应当明显高于分类垃圾处理征收标准,该条款已包含阶梯收费的制度设计理念。

鉴于实施阶梯收费需以精准计量生活垃圾产生量为前提,目前我市尚不具备精准计量的技术条件。基于现实基础,《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已制定渐进式实施措施:第一款规定“垃圾处理费按照计量征收与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办法征收,并逐步向全部计量征收过渡”;第二款规定:“垃圾处理费对居民以户为单位定额征收,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人民团体、社会团体、部队按照人数定额征收,对学校、医院、厂矿、生产经营单位等非居民用户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征收。”这一制度设计既符合当前实际,也为后续政策调整预留制度接口。

下一步,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待条件成熟后,我市将逐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梯式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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