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自: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时间: 2025-01-08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函》和《襄阳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襄环委〔2023〕28号)文件要求,市城管执法委主要负责道路清扫保洁、飞扬撒漏整治、扬尘污染防治和餐饮油烟治理等工作,现将2024年度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开展“水润襄阳”行动。实行白天巡回洒水、洗扫保洁和夜间洗路,采取洒、冲、洗、扫、收一体作业方式,以“亮边亮线、路见本色”为标准。持续提升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和频次,市区主要道路环卫机械作业频次达到8次/日(5次洒水、3次洗扫),部分重点道路达到每日10次以上,对街巷道路和纳入清扫保洁管理范围的城乡结合部道路加大环卫机械作业力度,提升市区道路整体洁净度。目前,市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6%。二是持续加强环卫作业规范管理。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及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市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要求,做到规范作业、文明作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卫作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深入推进环卫作业规范化管理。加强生活垃圾代运作业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区城管部门组织环卫作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建立生活垃圾代运车辆基本信息台账,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及转运站管理工作等各环节流程。加强市区洒水等环卫机械作业规范管理,督促各区城管部门对“12345”政府公众热线转办的市区洒水作业扰民问题,进行强力整治,坚持严管重罚。三是做好汉江水岸环境整治。强化沿江违法行为管控。开展水岸协同联合巡查,整治沿江市容环境,全年共纠正汉江市区段洗衣洗车行为445人(次)、劝阻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游泳154人(次)、取缔违规垂钓77人(次)。扎实开展水域清漂工作。2024年,对清漂水域开展检查229次,现场督办清漂企业整改水草垃圾、白色垃圾等问题1159处,督导清理绿色垃圾(枯枝、树木、水草等植物)1499.2吨,白色垃圾836.9吨,保障了汉江市区段水域环境卫生整洁。

(二)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全过程管理。规范源头管理,强化处置核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规范、出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齐全规范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运输过程中做到“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净车出场”,防止飞扬撒漏污染环境加强消纳管理,杜绝私拉偷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开展日常检查、夜间巡查445次,下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改通知书19份、问题转办单16份。全年共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87起,共处罚金145500元二是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山修复、复耕复垦、园林绿化、环境治理等回填利用,工程泥浆脱水干化后参照工程渣土进行回填利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经分拣后,可资源化利用的,运至资源化利用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市区共清运建筑垃圾约259.21万吨,其中通过土地复垦、土方回填、园林绿化、资源化处置等方式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约234.47万吨,综合利用率约90.46%,资源化利用率12.19%。三是完善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结合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智慧环卫信息化平台中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功能,有序推进将建筑工地信息、运输企业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消纳场所信息等统一纳入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施工前申报、产生源监管、运输监管、终端监管等在线信息系统,健全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四是建立日报制度。督促各城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备案制度及施工前申报制度,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每日一报建筑垃圾产生量、清运量、消纳量等信息,规范建筑垃圾台账管理,确保产消对应、台账一致。

(三)扎实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主动上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执法人员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油烟治理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自觉配合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履行监管职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巡查、技术保障、案件移送、信息互通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巡查发现、举报受理、检测认定、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形成餐饮油烟整治合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移交案件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严格处罚,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理合规。

(四)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普法宣传,提升门店经营者和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统一监管,重点对广场、游园、商业街、KTV等区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的投诉、信访案件进行受理、调查、处罚。督促城区城管部门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个人或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五)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春季沙尘来袭、夏季臭氧污染等,及时响应市大气办发布的各类应急管控措施。各城区城管部门严格落实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做好建筑垃圾全面覆盖等管控措施,做到令行禁止、管控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管控。强化夜间洗路行动,对重点道路增加洒水、清洗作业频次,进一步提升市区道路洁净度。强化市区道路环卫作业质量监管,对市区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质量加大巡查督办,开展道路清洁度检测,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持续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开展装修垃圾授权经营。明确经营单位。起草装修垃圾授权经营相关文件,明确授权经营相关条件,发布挂牌公告,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授权经营单位,并签订授权经营相关协议。合理布局场所。由授权经营单位根据市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市区装修垃圾分拣、处置中心或装修垃圾临时暂存点,对装修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置、收费,构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密闭化投放容器或垃圾房,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村)明确装修垃圾投放点位,同时,压实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基层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持续推动科技赋能增效。保持建筑垃圾智能监管平台研发资金的投入,完善智能监管平台功能,在建筑垃圾智能监管平台中增加“电子三联单”功能,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三大环节的智能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台账管理,确保产消对应、台账一致。三是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严格落实《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建立记分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行政执法。强化宣传力度,及时受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确保餐饮油烟执法工作落实落细。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