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襄阳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履行《襄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赋予的法定职责,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一)狠抓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道路扬尘治理方面,持续深化“水润襄阳”深度保洁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白天洒扫、夜间洗路”常态化作业模式。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频次最高可达每日10次以上,机械化作业率提升至96.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精准加密洒水、雾洒作业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扩散。施工扬尘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制度及建筑工地“八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出土项目—运输车辆—处置场地”动态管理台账,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全链条闭环监管。
(二)深化餐饮油烟与噪声污染治理
一是强化餐饮油烟执法监管。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执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主动对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案件移送协作机制,高效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餐饮油烟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二是抓实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广场舞、商业促销等易产生噪声污染行为的巡查劝导。扎实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中高考期间环境宁静。全年依法妥善处置各类噪声投诉20余起,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加快环卫领域绿色转型
大力推进环卫作业车辆新能源替代,2025年市区新增及置换环卫作业车辆248台,其中新能源车辆244台,占比达98%,环卫作业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同时,积极引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序更新新能源运输车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激励政策,对使用新能源车辆的“绿色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给予适度豁免支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绿色转型积极性。
二、深化市容环境治理,夯实生态宜居基底
(一)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三级联动整治机制,推行市容秩序“红黑榜”考评制度,持续开展出店占道经营、游散摊贩、“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5年以来,累计整治出店占道经营53401起、规范游散摊贩62944起、清除“牛皮癣”小广告7325处,市容环境秩序持续优化。
(二)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一是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新增及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点位243处,施划停车标线15000余米;引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推广应用AI拍照还车、电子围栏等智能化管理手段,累计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10.2万余辆次。二是优化夜市及便民点管理。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原则,合理划定允许经营夜市63处、设置便民疏导点64处,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逐步引导摊贩“进场进院”规范经营,实现市容管理与民生保障双赢。三是强化户外广告安全规范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累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390处,拆除面积11880.5平方米;同步推进户外广告管理立法前期工作,着力构建法治化管理体系。
三、强化垃圾全程治理,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一)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前端投放环节,持续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及投放点标准化升级改造,中心城区实现全覆盖,市区累计完成投放点升级改造1589个。中端运输环节,对市区500余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一标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实现运输全过程精准监控。末端处置环节,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稳步提升,有害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累计布设再生资源智能回收箱851个。在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我市跻身大城市第一档“成效显著”行列。
(二)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分好类”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积存垃圾5518余吨、整治卫生死角1280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17200余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全面构建“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收运处置行政村覆盖率均达100%,垃圾分类覆盖自然村占比提升至59.9%。
(三)加强专项垃圾治理
一是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聚焦水库、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塑料废弃物专项巡查清理行动;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布设智能回收箱等方式,引导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实现船舶港口生活垃圾闭环管理。依托“船E行”信息系统,建立船舶港口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机制,当前转运处置率达100%。
(四)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效
紧盯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系统牵头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任务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重点深化建筑垃圾、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等领域污染治理,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深入推进环卫作业绿色低碳转型,常态化开展环境污染问题巡查整治,切实履行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建设美丽襄阳贡献城管力量。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